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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bisykl.com 2025-03-08

招生信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平台获悉,2024年辽宁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提醒各位考生认证阅读招生章程,选择合适的专业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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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东北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办学地址及校址: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办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50205.2平米(约合974.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2平米;生均宿舍面积13.2平米;生师比19.9:1;专任教师1056人,其中具备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率为96.3%,具备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率为50.6%;教学科研仪器设施总值2045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值7678.2元;纸质图书195.6万册,生均纸质图书73.4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5、6、8人)/间。宿舍分配策略:2024级新生入学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宿舍。

第二章 计划说明第四条 学校严格根据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原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行录取。

在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介绍(类),对选考科目的需要、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用法方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通知为准。在辽宁等实行“3+1+2”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第六条 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使用英语讲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专业设置第七条 专业设置注:专业代码后标注“H”的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专业选考科目需要详见第七章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第八条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与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怎么收费和奖助学金第九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成本,具体标准依据招生当年、推行招生录取前的新规定实行。学校根据辽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进步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辽教发[2006]76号)的有关规定实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学生实质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学费怎么收费:

(一)会计学、金融学、云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5720元/学年/生;

(二)日语、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学年/生;

(三)法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4800元/学年/生;

(四)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学年/生;

(五)国际商学院会计学、金融学专业25000元/学年/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学年/生;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海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怎么收费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专业5200元/学年/生。

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依据该专业类内较高学费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专业分流后,根据学生分流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退还已缴纳学年超出部分学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1200元/学年/生。

第十二条 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打造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健全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

第六章 国际合作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和旅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方法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有关招生录取规定和需要,在本校同批次录取。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海外知名大学合作打造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法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有关招生录取规定和需要,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具体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2O)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0”双学位模式,学生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海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在大三学年赴英方大学学习一年然后于大四学年回国完成学业或在大三学年赴英方大学学习两年。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粗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CA2A20020910O)

学位颁发具备两种形式:第一,双学位形式。学生在完成前两年国内阶段学习后,假如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海外合作大学学习。根据项目需要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海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第二,单学位形式。学生在国内学习,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AU2A20030087O)

该项目为“3+1”模式,学生须在国内学习三年,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需要后,将在海外合作大学完成后一年专业课程学习;根据项目需要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海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因课程或语言成绩未达到出国需要,或因个人身体、家庭等缘由提出不出国申请,经批准可继续在东北财经大学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与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质发布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调档比率依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状况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有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状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情况需要:学校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有关规定实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可以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置。

第十八条 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法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法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于采取“专业(类)+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包括浙江、山东、辽宁、河北、重庆、贵州),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专业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非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和采取“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业级差”,以高考考试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规范。

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考试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

(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

(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

(4)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或“3+1+2”模式按院校专业组考试报名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历史学科类,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或“3+1+2”模式按院校专业组考试报名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3+3”模式按院校专业组考试报名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部分专业根据外语、语文、数学,该部分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第二十三条 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需要。对于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统计学、应用统计学、AI、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专业选考科目需要物理、化学(考生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2门科目方可考试报名);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金融工程、金融数学、金融科技、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软件、工程管理、房产开发与管理、云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选考科目需要物理(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考试报名);其他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需要。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包括的专业和项目见第六章)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需要考生外语成绩115分(含)以上(外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6.6%进行折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需要英文水平需要可以适应全英文讲课环境。

第二十五条 部分专业根据专业类招生,具体专业类所包括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小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有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字按专业标注,无培养方向字样。

对于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等计划种类,按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

第二十六条 保送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本章程实行;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不实行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八章 联系方法及其他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法:

学校网址:https://www.d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dufe.edu.cn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0411-84710258 0411-84710259

传 真:0411-84738600

公众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微信视频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108538798(全国)

今日头条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抖音短视频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b站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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